机械学院
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的请假制度
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时间和质量,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均必须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。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,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及规定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一、请假制度
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期间,毕业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。
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。
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者,一律按旷课处理,并视情节轻重,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二、短期请假
凡因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可以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:
(1)寻找就业单位、参加人才市场,或者去就业单位面试、签订就业协议等;
(2)办理校外分散实习、或者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手续;申请短期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,经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签字批准方可离校;
请假条交由辅导员留存备案;
短期请假原则上为3天时间(包括周六、日),4-5天需由学工办主任批准,6-7天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批准,超过1周需提交院委会讨论决定;
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,返校后到指导老师处报到、辅导员处销假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短期请假一学期不得超过5次。
短期请假的办理步骤为:
(1)填写请假条(在辅导员处领取)—→指导老师签字批准—→辅导员签字批准并备案;
(2)返校后至指导老师处报到,由指导老师开具已返校证明—→至辅导员处报到并销假。
三、其他情况
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,如遇病事假或其它原因需要请假的,按学校有关请假制度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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